住建部日前印發《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方案》,此舉旨在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提出的“用五年左右時間,完成所有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”要求。
為什么要出臺《方案》?
歷史文化街區是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核心內容,是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歷史傳承的重要載體;歷史建筑承載著不可再生的歷史信息和寶貴的文化資源,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。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,對于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,延續城市文脈,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,推動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具有重要意義。
目標是什么?
到2020年末,全面完成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。
如何分工?
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司統籌負責全國的劃定、確定工作,稽查辦公室負責督導;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(規劃)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劃定、確定工作的組織協調,制定本地區歷史建筑認定標準,校核、匯總數據并上報;各市、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具體劃定、確定工作。
怎么做?
省級住房城鄉建設(規劃)主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歷史文化街區、歷史建筑現狀情況進行統計,于2016年8月31日前上報住建部。
2016年9月-2018年12月全面開展普查工作,對符合條件的歷史文化街區進行劃定,對符合標準的歷史建筑進行確定、掛牌。每年新劃定、確定情況要在當年年底前上報住建部。
2019年底前,各地建立起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的長效機制。住建部將實地進行督導檢查,定期通報劃定、確定工作進展情況。
如何考核督導?
省級住房城鄉建設(規劃)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、縣城鄉建設(規劃)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。住建部對各省(區、市)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。